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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要发挥合作社带动小农户作用!

    d237402627     2019-03-01 19:35:31     浏览:3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d2374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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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回答了记者有关如何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小农户的作用以及如何规范提升合作社等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2017年中央出台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文件,现在又出台扶持小农户的文件,请问中央出台这些文件想解决什么问题?应该说当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作用成效非常显著,那么如何处理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之间的关系?

    韩 俊

    谢谢你的问题,文件一发布,很多人都很关注,提的问题最多的就是您刚才提问的问题。我们是“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我国现在的农户有2.3亿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有2.1亿户,这是个小规模甚至超小规模的经营格局。刚才我讲,“人均不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我们户均经营面积,除了黑龙江、吉林、内蒙、宁夏、新疆以外,其他省份户均经营面积都在10亩以下。比如说江苏户均只有3.8亩,广东户均是2.6亩,浙江就更少了,浙江户均耕地面积只有1.3亩。


    特别是在一些西南地区,那些丘陵山区,不但户均经营规模小,而且地块特别零散。比如四川省每户地块在十块以上,平均每块地只有0.4、0.5亩。老百姓讲,“巴掌田”“鸡窝田”非常普遍。有的地方老百姓说,青蛙一跳过三丘,斗笠田,很小。


    我们要彻底改变这种经营格局,这是长期经营的历史过程,小规模的家庭经营是我们国家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长期面对的一个基本现实。毫无疑问,我们发展现代农业,要促进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这个过程中,会发育出一大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最近这些年,农业劳动力大量向农外转移,在这个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劳动力出来了,土地也就流转了。现在流转承包地的农户已经超过7000万户,当然有些农户是全部流转,有些农户是部分流转。流转的承包地面积占到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7%,这个比重每年都在提高,当然最近几年稍微放缓。


    这些年,从政策层面来讲,我们强调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比较多,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这些都是符合客观规律的,都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在当前和很长一段时期内,一家一户小规模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面。从各地实际来看,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忽视小农户,甚至存在挤小农户垒大户的倾向,资金项目过于向大的经营主体倾斜,向工商资本倾斜,甚至侵害了小农户的一些合法的权益。


    在我国要改变超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我国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差距非常大,特别是很多丘陵山区,要实行规模化经营,是很长的一个过程,而且很多地区很难实现集中的规模化经营。所以,我们的农业经营方式必须是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强迫命令。


    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要加强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也就是说,我们搞现代农业,不能让小农户掉队,要防止搞强制的土地流转,防止将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对广大小农户实行硬挤出,这样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就业和生计,更要防止大量农民变成既没有办法转移就业又无地可种的无业农民。


    这次中央专门出台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文件,就体现了政策平衡性的考虑。在实践当中,我们的政策导向是非常清楚的,既要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又要注重稳定小农户家庭经营这个基本面,这样我们国家的农业现代化才能够走得稳、走得顺,才能走得好。谢谢。


    农民日报记者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合作社发展成效是非常显著的,在组织小农户闯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农民合作社带动服务小农户的作用?谢谢。

    韩 俊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分散,势单力薄,在市场上讨价还价能力低,往往卖农产品的时候价格比较低廉,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时候,价格比较高、比较贵,利益大量流失。所以,把小农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必须要引导小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要做好提高小农户组织程度这篇大文章。这个文件对发挥合作社、服务好小农户的作用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按照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总要求,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要提高小农户的经营能力,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也就是说,通过发展农民合作与联合,通过引进先进农业科技,这些传统的小农户完全可以变成现代小农户,这方面国际上也有一些很成功的经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事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已经十年了,十年来,农民合作社发展成效是非常显著的。我们现在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超过210万家。合作社在组织农民闯市场,解决农民产销等各个方面的困难,为农民服务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过去这些年,我们的数量扩张是很快的,多的时候,一年新注册合作社二三十万家,但是发展质量总体还是不高的,一些合作社的管理运行不是很规范,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也不是很紧密。特别是有些合作社,挂着合作社的牌子,但是有其名无其实。最近,新闻媒体也作了很多报道,确实在一些地方存在一些“空壳社”“僵尸合作社”,给合作社整体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要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的示范社建设。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发挥合作社带动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作用,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空壳社”的清理整顿工作。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已经制定了这方面的工作方案,并正式公布了,组织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这项工作,首先要进行全面摸底,重点对有问题的合作社核查具体情况,依法依规分类进行清理整顿。我想,这项工作对促进合作社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是非常有益的。


    第二,加大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力度。我们会认真总结多年以来各地发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一批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服务能力强、带动效果好的农民合作社典型,引领农民合作社整体发展质量提升。


    第三,开展农民合作社整县提升试点。农业农村部已经作了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批选了三十个县,开展整县试点。这个试点核心内容是三句话:一是在县里把单个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提升,二是在县域范围内发展一批农民合作社的联合社,三是提升县域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


    第四,加大财政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通过创新金融保险服务,落实用地、用电等政策,要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较多的农民合作社、把深度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作为扶持重点。


    我们想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能够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健康发展,使得合作社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的组织,真正在服务小农、带动小农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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